2009年6月4日星期四

社科院的户籍制度改革了无新意

博友问及社科院的所谓户籍制度改革方案,以是主张剥夺城市居民合法福利,让城市居民与落后农村同样贫困的《均贫富》的“改革”,了无新意。这类改革在过去千年改了几十次,每改一次社会赤贫指数增加一分,直到崩溃。它与笔者认为的《县区基础自治》才是改革的下一步的观点相左,在笔者看来,是倒退,而不是前进。找到这条新闻,如下:

蔡昉表示,户籍制度改革的目的,是形成一个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和城乡统筹的公共服务体系,而城市户口的福利含金量造成了户籍制度改革的悖论,越是 在户口中附着较多福利内容的地区,户籍制度改革越难推进,而户籍制度不改革又无法改变其附着的福利内容。蔡昉建议,只有把福利内容从户籍上剥离掉,或者把 福利上的差距缩小到无须借助户籍即可共享,则可以打破改革面临的两难处境。书中,蔡昉指出,由于户籍制度仍然执行着分割城乡居民的职能,改革没有完成,劳 动力流动、人口迁移仍存在制度性障碍。蔡昉指出,城市临时性就业人口扩张,城市户籍人口却不增长,即工作地与户籍登记地之间的分割,导致诸多弊端,扭曲了 农村的人口结构,也扭曲了劳动力市场信息,延误了劳动力供给对需求的正常反应。同时,蔡昉认为,这也阻碍了农民工以合理的价格获得住房、社会保障和子女义 务教育等公共服务,他们被排斥在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之外。

社科院的所谓改革,是一条严重损害所有城市居民利益,————包括其中绝大部分口口声声反对“户籍制度”希望移居京沪深大城市的人,都是城市户口,他们的 家庭、家乡同样是被牺牲之类,————同时不能造福农民的倒退。这条改革,是肯定可以硬推,却必然失败的倒退。它的本质上整个国民经济进一步寡头化。

“剥离户籍制度福利”的关键在于,城市居民纳税缴纳了私有性质的社保,(在中国是强制性的个人税收),是否还含有福利?如果有,那被剥离的福利才是真正的 “户籍内容”,换汤不换药,有何意义。如果没有!那换一句话说,就不是户籍制度改革,而是剥夺所有福利,包括私有财产性质的社会保险积累,逃脱国家福利责 任的“改革”。“不患贫而患不均”的无私价值观,在这里得到了最好的阐释:没有让农民变富,剥夺城市居民仅有一点私人财产,保命的积蓄,就“均贫富”了。

剥夺城市居民私有财产,让城市居民也象农民一样赤贫的目的是什么呢?《让中国保持最竞争力的劳动力价格》,这就是让农民工以奴隶水平的工资冲击城市就业的真正目的。张五常不是一直这样强烈主张的吗?这就是所为所谓的劳动力流动的改革。

这种改革已经改了二十年,改出了世界历史上最大的经济危机,中国市场经济改革以来最大的萧条,社科院换一个名义,套上一个“反户籍制度”的道德招牌,继续而已。可惜,剥夺城市居民利益是对人权的最赤裸的侵犯。社科院的所谓改革方案,笔者早有文清楚阐述其《极端的自私本质》。

户籍制度不是万恶之源,请不要反对户籍制度本身
户籍制度天天被反,真的应该废除吗?
社区自治之户籍制度与民主人权的关系
社区自治同时保护城市和农村居民的根本利益!
户籍制度的选择权,在该地居民,不在外来者
户籍制度恰恰是民主人权在无自治权社会里的体现
农业人口城市化原动力和户籍制度必要性
极力维护不公平制度的往往是受害者自已
真是户籍制度造成了欠发达地区穷者越穷的原因吗?
官民二元,公私二元
就孙志刚悲剧再谈户籍制度合理性实施

一些自称农民的糊涂的同胞,你们真的是糊涂吗?你们真的可以从寡头经济中获益吗?

社科院“充满了道德正义的学术研究”,违反了《人权自治》才是构建有竞争力的市场经济体系的唯一途径的经济原理。无非是张五常的“剥夺国民福利,压低劳动力价格”的国内呼应版,《国内外买办联合剥削中国人权利益》,笔者早就解释过了。不妨再看看,这是否就是《世间邪恶,总以无私道德为名》?社科院的大学士们,麻烦先看看老百姓的人权在那里体现?《我们的利益在那里》?我们难道没有这权力吗?我们自已的财产处置,还要别人投票表决吗?农民赤贫,是你们六十年“学术研究”的错,还是城市老百姓一点点养命钱的错?天地良心,并再以改革的名义搞倒退了。

本文本来是冲蔡大学士发飚的,后来想想算了,还是把社科院当一个整体吧。蔡学士说不定也只是象李玲那样,奉诣发谬论。《君权裁决》嘛,三纲五常,传统文化的道德治国传统,蔡学士说不定也是在人屋檐下,只能做只鬼。主啊,宽恕他们的灵魂吧。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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