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7日星期一

传统道德信仰价值观认同人权吗?

袁伟时教授一篇文章《不要再用传统文化把中国变成政教合一道德治国》,摆在新浪新闻头一页,推荐看看。笔者替袁教授总结,一些鼓吹传统文化的人士,似乎分不清“保护传统文物”,“传统道德价值观神圣化(宗教化)”,“沿袭封建传统”,“个人各取所好选用传统文化”,这些人分不清其中的区别;而实际上最终落入了君权爱国名义下,神圣化“传统文化”,而沿袭“封建传统”的陷阱。对于没有君权选择的中国老百姓来说,极为不利!象袁教授这样直言的学者,似乎很让一些卫道恐惧。笔者没有看到什么有力的学术反驳,却看到了大量恶毒的谩骂。能够让极左卫道谩骂,大概足以说明,袁教授是一个令人尊重的学者。

“传统文化是需要传承的”,有朋友这样说。但是,批判接收,青出于蓝,是不是传承呢?还是亦步亦趋,以忠君式的洗脑忠诚,才称得上是传承呢?在小学让三字经,是方便洗脑呢?还是方便传承呢?当儒家忠君文化已经成了传统文化的代名词时,对这种有着强烈意识形态道德价值观分歧的“传统文化”,为什么不让学生心智成熟后,让他们自已选择;而急于趁学生年幼洗脑呢?

不知是这些卫道士天生的本能连累了汉语的内外形象,还是汉语让这些以儒教为主的所谓传统文化卫道士,不以故意曲解他人文意为文人之耻,反而以偷换概念为才学之智。让这帮子宝贝冒领了传统文化的招牌,华夏瑰宝,怕要另外改个名字,清理门户了。不管是无意的,还是有意的,还是汉语本身的缺点,这样曲解对方主题,如果不是很没有水平,就是很没有道德。汉语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部分。汉语是一种有用的、有特色的、有优点的,也同样是有缺点的语言。汉语本身同样在进化之中。请不要把它神圣化,变成了某种宗教类样的符号!当某些领域,汉语显得不足时,用现代语言工具预以弥补,是对汉语真正的爱护、发展。

说句老实话,如果不是败家子,是不会说什么“废除简化字,回复繁体字”的;————这些人喜欢繁体,可以一直用繁体,自已牛给其他人看,让人家追随。这些人却“主张”废除?谁废除?主张给谁?如果不是封建卫道鼓励进一步专治统制,又是什么呢?即使传统文化是被专治坏人误用的枪,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传统文化的使用传统,确实非常便于专治统制者愚弄人民。

事实上,国学儒教这类传统文化,成为专治皇权的帮凶,也只不过是为了对抗被淘汰的命运,而寻求政治强权的特别庇护。国学儒教寻求成了被政治庇护的“文化大 熊猫”,等于放弃了凭实力竞争求存的努力,从而不可避免地向魔鬼出让了灵魂,————是出让不是出售。这种现象就算在学术上也有很多,其实,只不过是皇权 专治,政治权力去多样化的衍生品。

以儒家理教为主的中国传统文化价值观与极左的密切关系,其原因,归根到底是因为两千年中国封建史,本质上是一个国家奴隶制的法西斯社会史。而在先秦文化中的诸子百家中的大部分,包括儒家理教的爸爸,先秦儒学,就显得干净得多。另一方面,诸子百家也不是全是好家伙,象法家,和法治差天共地!根本上就是作法自毙的法西斯主义理论。

内地移居香港的甘阳,一付拍主子马屁不及的嘴脸声称中国要搞成政教合一的儒教社会主儿。真是全无新意。一来中国早就是政教合一的社会主儿,二来儒教本来就是社会主义学说,————笔者早就看出,自秦朝到汉武帝之朝,一直到明清,都是社会主义。中国是世界上社会主儿传统几千年的社会。难道一些“学者”吹捧《明朝的高度民主》,毛佩琪之流的《明粉袁黑》真的只是历史爱好的偶然吗?真正要注意的是,华侨华裔未必真的爱中国,很可能只是爱在中国的特权,很多象甘阳这样的人,只不过是有条件移居海外的前贪腐阶层,《海外“爱国人士”真的关心中国人权利益》吗?提醒一些善良的国人注意观察。

那么以传统文学,所谓的国学为标榜的人士,能否明确声明:你们支持人权普世的价值观吗?支持《科学的发展观》吗?支持,还是不支持?弃权作反对人权者论!口是心非,口是实非的伎俩可以免了。我们是笨民,蠢民,却不是愚民!我们不会“不知而任尔驱之”,请正面回答,你支持人权利益的普世价值观吗?“我们老百姓的利益在那里?”,千万记住,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有权力不接受“传统道德信仰者”的诡辩,假如人民不能肯定“我们的合法利益”得到所谓的传统文化价值观的保证的话!

科学,民主和科学的发展观数学工具与科学实证性的关系
《为什么哲学信仰不能涵盖科学
传统道德信仰唯心价值观的利益关系》http://chinascil.blogspot.com/2009/05/blog-post_17.html
《传统道德价信仰值观认同人权吗?》http://chinascil.blogspot.com/2009/04/blog-post_9665.html
《儒家文化认同人权普世的价值观吗?》http://chinascil.blogspot.com/2009/05/60.html
《舆论管理层不要再诱导唯心道德价值观》http://chinascil.blogspot.com/2009/05/blog-post_10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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